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學校教師奉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於休學期間得否申請公假與指導教授討論論文疑義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19 年 11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292 公告內容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06584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相關附件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065846號.pdf55.4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065846號.pdf 教育部 書函 教育部 書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教人(三)字第1080048757號.pdf114.6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教人(三)字第1080048757號.pdf 【2019-11-01】公告新北市政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 6 屆委員名單,請查照。 【2019-11-01】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經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