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充有關欲申請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發佈日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27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30日新北教人字第1090785863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原函如附件。 相關附件 1090430 1090430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桃園市政府原函1090430.PDF51.8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桃園市政府原函1090430.PDF 【2020-04-30】為因應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 【2020-05-04】新北市永平高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線上補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