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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函轉嘉義縣政府有關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19 年 11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801
公告內容

嘉義縣政府 函

說明:

  • 本(嘉義)縣自103年度起,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本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 惠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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