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來文,調整「學習歷程」上傳資料檔案容量與上傳期限。
檔案容量調整說明如下:
- 「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之檔案容量上限,文件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4MB,影音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10MB。
- 學生參加大專校院個人申請及甄選入學時,擬報考之校系如有特殊作品需求(例如美術、設計、音樂、影音創作、動畫等)之情形,學生得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透過校系指定方式,提交其他相關有利審查之資料,學習歷程檔案「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之檔案容量上限規定,並不影響學生升讀相關校系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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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期限調整說明如下:
- 每學期「課程學習成果」上傳期限調整為休業式結束後2週。
- 本校任課教師認證期限同步修正為休業式結束後3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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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本學期之學習成果上傳期限雖已調整延後,但建議同學仍需儘早完成上傳作業,若遇認證失敗才有時間修改資料後重新上傳。
- 學習成果上傳後請主動報告任課老師,以利老師進行認證作業。
- 學習歷程之學習成果或多元表現上傳,請同學秉持重質不重量之原則準備。
- 上傳及提交限制:
【表一】課程學習成果學生上傳與任課教師認證規定
檔案格式類型與內容 |
文件檔:
pdf、jpg、png |
每件固定上限4MB |
每件成果除簡述為必要填寫外,可選擇上傳(文件檔)或(影音檔)或(文件檔+影音檔) |
影音檔:
mp3、mp4 |
每件固定上限10MB |
簡述:文字
(必要) |
每件100個中文字為限 |
每學期上傳件數與期程 |
第1學期:至多9件 |
高一、高二、高三每學期開學日開放至休業式後二週當天截止。逾時視同放棄本學期之上傳,不再另行開放。以上期程若有調整,以當學期之公告為準。 |
第2學期:至多9件 |
1. 高一、高二每學期開學日開放至休業式後二週當天截止。逾時視同放棄本學期之上傳,不再另行開放。
2. 高三因應升學作業期程,截止時間依當學期公告為準,逾時視同放棄本學期之上傳,不再另行開放。
3. 以上期程若有調整,以當學期之公告為準。 |
任課教師認證規定與期程 |
請任課教師定時登入「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高中職校務H/學生學習歷程系統」檢視是否有學生提出認證申請 |
1. 每學期自開學日開放至休業式後三週止,任課教師請於學生上傳學習成果一週內完成認證。
2. 高三第2學期因應升學作業期程,截止時間依當學期之公告為準。
3. 以上期程若有調整,以當學期之公告為準。 |
每學年勾選上傳至中央資料庫之件數與期程 |
至多6件 |
每學年結束後,依國教署之規定訂定學校勾選課程學習成果之期程並另行公告,學生逾時未勾選完成,視同放棄上傳課程學習成果至中央資料庫。 |
【表二】多元表現登錄規定
多元表現類型與內容 |
證明文件檔:pdf、jpg、png |
每件固定上限4MB |
影音檔:mp3、mp4 |
每件固定上限10MB |
外部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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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文字(必要) |
每件100個中文字為限 |
每學年上傳件數與期程 |
每學年至多30件 |
1. 高一、高二每學年上學期開學日開放至該學年期結束7月31日止。逾時視同放棄本學年之登錄,不再另行開放。
2. 高三因應升學作業期程,每學年上學期開學日開放,截止時間依當學年公告為準,逾時視同放棄本學期之登錄,不再另行開放。 |
每學年勾選上傳至中央資料庫之件數與期程 |
至多10件 |
每學年結束後,依國教署之規定訂定學校勾選課程學習成果之期程並另行公告,逾時未勾選完成,視同放棄上傳多元表現至中央資料庫。 |
註:
- 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61423號、臺教授國字第1090159117號函。
- 校內「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同步修訂,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