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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防疫考生應試處理原則及補救措施
發佈日期 2020 年 3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1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13日臺教學(四)字第1090035340號函辦理。

二、考生若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影響,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之「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自主健康管理(對象3: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者」或「應試當日發燒之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三、承上,不得參加本學年度甄試之考生,確認身分屬實後,得依「招收外加名額身心障礙學生甄審與錄取處理原則」,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升學,名額為簡章公告之外加名額。

四、考生須配合之防疫措施如下: 每日進入試場大樓請配合體溫測量,為避免體溫測量耽誤應試時間,建議提早抵達應試地點。 額溫≧37.5℃或耳溫≧38℃者或有呼吸道身體不適症狀時,請全程配戴外科口罩。 得自備口罩入場應試,於配合監試人員查驗身分時,暫時取下口罩,查驗後即可配戴口罩。 查看試場時,若額溫≧37.5℃或耳溫≧38℃者不得進入考區,請陪考人員協助確認試場座位。 考區防疫措施請配合各考區相關規定。

五、陪考人員須配合之防疫措施如下: 陪考人員以1人為限,每日進入試場大樓請配合體溫測量、填寫陪考人員健康情形調查表(如附件,可先行列印填寫,減少等待時間),並應自備口罩並主動配戴。 非必要不得進入試場大樓,惟需要協助考生入座者,於完成後盡速離開試場。 額溫≧37.5℃或耳溫≧38℃者,不得進入考區,請另派接替之陪考人員。 查看試場時,若額溫≧37.5℃或耳溫≧38℃者不得進入考區,請考生自行確認試場座位。 考區防疫措施請配合各考區相關規定。

六、在考試當日前14天內,有二級以上流行地區的旅遊史(如中港澳、新加坡、日本、韓國、義大利、伊朗等),請主動向本甄試委員會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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