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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10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第4次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 2021 年 6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27
公告內容

即日起至110年6月28日受理報名
計畫目的係為落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所定原住民族語言保存、發展、使用及傳習等族語復振工作,本次甄聘6名推廣人員,其服務地點及語言別如下:
服務地點:本市板橋區、三峽區、中和區、新店區、淡水區、鶯歌區及林口區等公所。
進用語言別分別為泰雅族2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布農族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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