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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自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之
發佈日期 2024 年 10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50
公告內容

依新北市政府113年9月6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31778669號函及113年9月25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3189105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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