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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衛生福利部訂定「媒體報導或記載自殺防治法第十六條事項認定原則」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輔導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生命教育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6
公告內容

自殺防治法第16條規範略以:「宣導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下列事項……」,爰旨揭認定原則係說明該法條規範之事項。
該認定原則供貴校知悉於發布宣導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時,請留意相關規範及用語避免誤觸法規。

媒體報導或記載自殺防治法第十六條事項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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