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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原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發佈日期 2023 年 5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31
公告內容

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於911215訂定發布,歷經三次修正。茲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於1120430改制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以及考量實務運作需要,修正一些規定,俾使基金運作機制更臻完善,且將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退休撫恤金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本要點計修正八點,期修正要點如下:
1、為因應基金管理機關改制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名稱酌做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一點至第八點)
2、配合軍職人員、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退撫法律規定,明定依規定申請發還原繳付基金費用本息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六點)
3、為符基金實務運作,修正繳回溢領金額規定。(修正條文第八點)
二、其餘如修正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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