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11 條、第 13 條、第 17 條及第 4 條附表,業經行政院於 108 年 4 月 29 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0800330663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轉知。 發佈日期 2019 年 11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877 公告內容 說明:依據行政院108年4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0662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 修正條文 修正條文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一條、十三條、十七條修正條文.pdf73.5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一條、十三條、十七條修正條文.pdf 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對照表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一條、十三條、十七條修正條文對照表.pdf316.5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一條、十三條、十七條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修正條文總說明 修正條文總說明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一條、十三條、十七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總說明.pdf241.1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一條、十三條、十七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總說明.pdf 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 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停班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72.8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停班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 【2019-11-01】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建置上線之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 ... 【2019-11-01】函轉南投縣政府有關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