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參賽資訊如下:
(一)圓夢參賽提案類別:
1、文青夢(Design):發揮文青專長,讓生活作為文明的見證。
2、永續夢(SDGs):提倡永續行動,保護我們的地球。
3、社服夢(Devote):貢獻服務,將專長回饋社會。
4、成長夢(Development):實現自我,持續不斷成長。
5、創發夢(Diversity):去除框架,勇敢逐夢,發揮無限創意。
(二)圓夢參賽提案組別說明:
1.個人組:個人參賽。
2.團體組(同校組隊或跨校組隊):1隊以6人為限,且每隊應設隊長1名,擔任聯繫窗口、收領圓夢基金之代表人。
3.評選過程分為初審與複審,個人組與團體組視為相同組別,以組別為主評選。
(三)參選資格:
1.凡就讀新北市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2.於提出申請資料時及繳交成果時須在學,若於繳交成果報告前休學、退學者將註銷參選資格。(畢業者不在此限)
(四)參賽提案期程:
1.報名作業:112年11月22日(星期三)。
2.提案上傳:112年11月23日(星期四)。
3.資格審查: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
4.初審作業:112年12月1日(星期五)。
5.初審公告:112年12月6日(星期三)。
6.決審上傳:112年12月8日(星期五)。
7.決審發表: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
8.專家指導:113年1至6月進行。
9.成果發表:113年6月。
(五)評選標準說明:
1.企劃及方案可行性(20%)。
2.影響及創新發展性(30%)。
3.培力及資源整合性(20%)。
4.未來及永續規劃性(30%)。
二、獎勵:獲獎者將頒予圓夢基金及獎狀,本局並保留獲獎名額調整之權利。
(一)新北圓夢D-Maker獎:共計5組,每組圓夢基金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獎狀1張。
(二)新北圓夢潛力獎:依評審評選結果公告,組別可持續完成夢想,實現自我,並參與113年6月成果發表報告,經本局審核評選通過,給予每組圓夢潛力金1萬元,最多5組。
(三)圓夢基金於評選後以電匯形式發放,獎狀於表揚典禮時發放。圓夢潛力金於成果發表評選後以電匯形式發放。
(四)符合參選資格者,本局發給參賽證明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