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人事室112學年度下學期期末公告11305】請同仁詳閱公告內容,並請配合辦理。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78
公告內容

一、有意於113學年度異動之教師(如留職停薪等),請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二、本校目前在職進修教師,如果已經取得較高學歷畢業者,請檢齊以下證件正本,並自行影印(A4格式)證件一份,向人事室申請辦理改敘。

1、畢業證書(原、新學歷)。2、學分證明書或歷年成績單。

3、歷次敘薪通知書。4、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5、申請進修之核准文件。

 ※如即將於113年6月底及7月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畢業證書者,亦先行告知人事室。

三、離職手續:

聘期至113年7月31日之代理教師及113年8月1日退休(調校)之正式教師請於7/26(五)前完成離職手續並至人事室領取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為永久證件請妥慎保存。

四、113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

    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申請,可至人事室索取或自行至學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區下載。(注意事項詳見申請表)

  • 重申出國規定:

(一)原則:寒暑假出國

  • 行政人員:

請至智慧差勤模組完成請假手續,地點選取「國外」。

  • 非行政人員:

請至智慧差勤模組→【出國報備註記功能】登錄資料包含「姓名」、「抵達國家及城市」、「起訖時間」、「出國聯繫方式」及「備註」等5項欄位完成註記程序。

★倘遇特殊情形致系統無法處理,請同仁先向人事室登記出國資訊。

(二)例外:學期中出國

填寫「出國請示單」,校長核准後始得出國。

1.本人或配偶之二親等以內親屬具有結婚、生育、重大傷病及死亡等事由(提出足資證明其與被探人之親屬關係及居住國外之文件),經學校同意出國。

2.畢業班畢業後無課務期間,有正當事由,經學校同意出國。

3.無課務期間,得以休假、補休申請出國。(例如:跨連續假日前後無排任何課務)

*行政人員前往「大陸地區(含旅遊)」、大陸機場轉機,應填寫「職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返台一星期內填具「赴大陸地區人員返臺意見反應表(未兼行政職教師不受本項限制)。

*學期中出國未經學校同意,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6款申誡:(十)其他違反有關教育法令規定之事項,情節輕微。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