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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徵才公告】本校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綜合行政助理員出缺(詳如公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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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9 月 20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人事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583 |
公告內容 | 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徵才公告 一、徵才機關: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 二、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三、官職等: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四、職稱:助理員 五、職系:綜合行政 六、名額:1名。(預估112年11月30日出缺) 七、性別:不拘。 八、工作地點:新北市永和區永平路205號(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 九、有效期間: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112年09月27日(星期三)前,登入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下列第十三項之資料合併掃描,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十、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四)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四職等任用資格(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五)領有採購證照者尤佳,或配合職務輪動取得採購證照。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能力。 (七)近五年無懲戒、懲處紀錄。 (八)具有身心障礙手冊並符合用人需求者優先錄取。 十一、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校(總務處事務組)行政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二、甄選方式: 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方式辦理,面試日期及時間於收件截止後於本校校網 -人事公告(https://www.yphs.ntpc.edu.tw/category/news/news_5/)面試時間。 十三、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上傳下列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末頁請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可連絡到的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請再次確認自傳等資料非空白,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均正確無誤, 以免影響自身參加甄選之權益)。經通知面試無法親自參加者,請務必電洽本校人事室(22319670轉260)。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最近一次之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七)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資料影本。 (八)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十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學經歷專長及本校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起算3個月內有效,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十五、正取人員依規定辦理商調及報派事宜,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候補人員遞補,不得異議。連絡電話:02-22319670轉260 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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