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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高中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學費(6,240元)補助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試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雜減免
公告等級 高中
點閱次數 1,058
公告內容

新北市立永平高中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學費(6,240元)補助:

、依據行政院112年8月31日院臺教字第1121033275號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79406A號函「112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17日新北教中字第1130078965號「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辦理。

、符合學費補助申請之對象,均不必主動申請學費補助,學校亦無須受理申請。

三、符合學費補助之對象,除學費(6,240元)免繳外,仍需繳交雜費、代收代辦費、書籍費等其他費用。

四、不得申請學費補助者:

(一)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有以下特殊身分:原住民、低收入戶、(極)重度身障、(極)重度身障子女、軍公教遺族,因有其它更優惠之補助(請參閱註冊減免各項費用一覽表),不得重複申請。

(三)因重讀(復學)已獲得之補助不得重複申請。

五、以下補助與學費補助僅能擇一申請,因學費補助較優惠,建議不申請:

(一)子女教育補助費(3,800元):低於學費補助(6,240元)。

(二)現役軍人子女補助(1,872元):低於學費補助(6,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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