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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公(差)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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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4 月 17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人事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432 |
公告內容 | 主旨:有關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113年5月18日及19日辦理,本局同意核予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於5月17日參加「試務工作講習」公(差)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0576號函辦理。 四、另對於協助辦理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有功人員,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敘獎。五、倘國小教職員有意願擔任監試委員,除可向考場學校洽詢外,亦可向新北考區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詢問,聯絡電話(02)29715606分機205及408。
本校監試會議(含補訓)時間: *監試會議:5/17(五) 13:00(圖書館4樓) *無法參加5/17 13:00監試會議,另擇期於5/15(三)17:00或5/17(五)17:00參加補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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