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南投縣政府有關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19 年 11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99 公告內容 南投縣政府 函 說明: 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本(南投)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惠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相關附件 【2019-11-01】「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11 條、第 13 條、第 17 ... 【2019-11-01】函轉嘉義縣政府有關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