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教師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因而須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喚出庭,得否核給公假及上下班途中認定疑義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19 年 11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36 公告內容 說明:依教育部108年10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098890號函辦理,附原文影本1份。 相關附件 教育部 函 教育部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教人(三)字第1080098890號.pdf343.6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教人(三)字第1080098890號.pdf 【2019-11-01】行政院函以,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 ... 【2019-11-01】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