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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各機關學校不得有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之情事,並請所屬員工(含教育人員)完成具結書填寫,留服務機關備查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10
公告內容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27日新北教人字第114033584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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