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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國立臺灣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希望入學」學校推薦校內報名說明
發佈日期 2022 年 10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試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大學升學資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941
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入學』管道即將開始報名,此招生管道限定每校僅能推薦至多2名學生報名,獲推薦學生可依據志願填寫至多2個臺大參與本項招生之學系。如有學生符合報名資格並有意願參加此招生管道,請詳閱簡章並於期限內繳交下列資料至試務組,試務組收件後,若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超過2位,將召開校內推薦委員會決議獲推薦學生。

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入學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下列第(一)至(三)項條件。

(一)於國內高中就讀高中三年級之應屆畢業生。

(二)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且可檢具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者。(符合二項(含)以上者可重複勾選,但須個別備齊資料。如係由高中學校於證明之影本加蓋戳章者,不予受理)

1.至少最近連續3年(109年至111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資格相關說明請詳閱簡章)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資格相關說明請詳閱簡章)

3.新住民子女。(資格相關說明請詳閱簡章)

(三)學業成績不是唯一考量因素,其本身資質優秀,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人格特質,能展現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且在學習能力上具有潛能,有希望順利完成在本校之學業;經在學之高中學校審慎篩選及評估後,認為值得推薦至本校就讀者。

※要參加校內推薦的同學請詳閱簡章,並於期限內繳交下列資料:4樣都要交!!

1.校內報名表(請填寫後簽名並經導師推薦簽名)

2.自述書(完成填寫或電腦打字後列印)

3.有利審查資料彙示表,不含佐證資料(請完成填寫或電腦打字後列印)

4.條件(二)之正本證明文件(不含所得清單,若未獲推薦將歸還前述證明文件)。

※繳交期限:111年10月21日(五)下午4時05分前。逾時不候!

※試務組將於111年11月2日(三)上午通知獲推薦學生。

※獲推薦學生必須於規定時間內自行完成簡章載明需上傳之資料,交由試務組長統一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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