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函以,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0 年 5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39 公告內容 說明: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5月11日新北教人字第1090809568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 【2020-05-19】台灣癲癇醫學會辦理109年學校行政人員實用癲癇知識研習會 【2020-05-17】「停課不停學」線上學習相關資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