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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教育部102年5月10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065863號函及105年4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4567號函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兼任研究助理部分,自113年12月5日起停止適用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2
公告內容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16日新北教人字第113244390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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