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度環境教育工作計畫
113 年 12 月 27 日新北教衛環字第 1132591198 號函
壹、 計畫依據
一、 總統府 99 年 6 月 5 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137311 號函頒布「環境教育法」。
二、 行政院 112 年 2 月 15 日公布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
三、 教育部新世代環境教育發展政策中長程計畫(111-114 年)。
四、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食農教育中程計畫(114-117 年)。
五、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2 月 10 日新北教環字第 1110205102 號函公布
「新北市環境教育中程計畫」(111-114 年)。
貳、 計畫緣起
本工作計畫依據新北市環境教育中程計畫(111-114 年),以永續發展為上位概念,引導本市學校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配合教育部「新世代環境教育發展」政策推動計畫之七大策略領域,並結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網要中環境教育議題之五大學習主題(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及能源資源永續利用)及「氣候行動及淨零碳排」、「永續發展教育」及「永續發展目標」等三項現今國際間重要議題逐項架構本計畫。更秉持著學校與社區結盟的理念,整合週遭民眾及非政府組織團體的力量,致力於協助學校實踐「永續發展目標」(SDGs)並發展在地化環境教育特色課程,以及推動在地永續行動倡議,將永續發展導向的環境教育落實於學校中,讓新世代孩子能更貼近國際社會核心價值,邁向優質教育。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新北市環境教育輔導團、新北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三、 執行單位:新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民中小學。
肆、 推動架構 (詳見附件檔pdf)
伍、工作內容 (詳見附件檔pdf)
陸、預期成效
一、整合本市環境教育資源,輔導本市各級學校執行環境教育計畫,落實「永續發展目標」(SDGs)於校園,協助學校發展環境教育特色學校,打造永續發展校園。
二、因應環境教育學習主題充實知能,辦理各式環境教育活動及研習,並達成各級學校每校至少有 1 名教師獲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三、深耕環教課程體驗,強化本市各級學校教職員生的環境專業素養,計 30 萬人次以上各項環境教育活動及研習,及每年每人至少 4 小時環境教育課程。
四、分享環教多元成果,建置各區特色學校,經由競賽、體驗和課程教學融入,並鼓勵學校持續深耕本市環境教育,至少 1 校獲得國家級榮譽。
柒、經費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環境教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二、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三、其他單位補助經費項下支應。
捌、本計畫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