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未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的人行道,腳踏車禁止行駛,以維護行人通行安全。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68 公告內容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第3項第3款及「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7條之1規定略以,自行車不得行駛人行道,僅可於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之人行道行駛,並須以行人通行為優先。 相關附件 【2024-08-07】有關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102週年校慶傑出校友遴選一案 【2024-08-06】公告新北市立永平高中113學年度兼(代)課教師甄選第2招(113年8月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