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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未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的人行道,腳踏車禁止行駛,以維護行人通行安全。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68
公告內容
  •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第3項第3款及「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7條之1規定略以,自行車不得行駛人行道,僅可於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之人行道行駛,並須以行人通行為優先。
  • 自行車騎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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