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為崇尚孝道,弘揚父愛「新北市110年區級模範父親代表」選拔及表揚活動
發佈日期 2021 年 4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活動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81
公告內容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區級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暨新北市政府110年4月8日新北府社團字第1100638895號函辦理。

二、區級模範父親推薦事宜,說明如下: 請貴單位依據「新北市政府區級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附件1)於旨揭期限前舉薦適當人選,並檢附相關資料: 新北市109年模範父親代表候選人推薦書和模範父親小傳,內容生活化,以600字至800字為限,請參照評審項目書寫,加蓋推薦單位關防,並請提供可供文書編輯之電子檔(如docx檔)(附件2)。 新北市政府個人資料利用暨素行調查同意書,由參選人親筆簽名或蓋章(附件3)。 參選人2吋半身照片2張及居家生活照片3張(可製作照片檔)。 同單位限推薦1名,以年長者為佳,另為能發揮社會示範作用及促進性別平等,顛覆性別刻板印象,建請踴躍舉薦照顧服務員、護理師、保育員、家管、特殊教育等職業之父親。 本所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經評選前10名為本區模範父親代表,其中前3名將代表本區參加市級模範父親表揚。 受表揚模範父親代表須設籍本區並於5年內(110年5月18日為計算基準日)無任何違法及判刑確定紀錄,若經查察結果所推薦人員之戶籍未設籍本區或素行涉有不法及判刑確定紀錄時,將依規定刪除並不予表揚。

三、相關表件可於本所網址:www.yonghe.ntpc.gov.tw首頁/公告區點選「110年模範父親推薦表單」下載,推薦資料電子檔請傳送電子信箱:ar4165@ntpc.gov.tw,紙本送交本所社會人文課承辦人楊憶慈,聯絡電話2928-2828分機116。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