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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重大動物傳染病入侵我國事,請親師生勿違法攜含豬肉製品及其他動物產品入境。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62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6日臺教文(五)字第1120055999A號函辦理。

二、後疫時代國際旅遊與跨境移動人潮回歸,近期入境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裁罰案件有增多趨勢,又端午佳節將屆,根據往年數據,預期違規案件將增加。為落實邊境檢疫措施,請加強對校內親師生宣導,務必配合我國防檢疫措施,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三、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上開人士如未具居留身分者,遭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無法當場繳清者,由防檢局轄區分局移送內政部移民署拒絕其入境。另自111年5月20日起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至我國之收件人,經查為輸入人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四、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本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 至(https://www.baphiq.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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