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行政院函以,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點、第六點,並自110年1月22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1 年 2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813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213函 213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213函.PDF52.3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213函.PDF 213附件1 213附件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213附件1.PDF55.7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213附件1.PDF 213附件2 213附件2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213附件2.pdf68.4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213附件2.pdf 213附件3 213附件3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213附件3.pdf108.6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213附件3.pdf 213附件4 213附件4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213附件4.odt11.8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213附件4.odt 【2021-02-09】109學年下學期高一、高二自主學習計劃書審查結果(110.2.9修正) 【2021-02-08】轉知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業於民國110年1月29 日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