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重申自109年3月20日起,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之出國規範一事
發佈日期 2020 年 3 月 3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817
公告內容

一、轉知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重申自109年3月20日起,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之出國規範一事:
(一)因應COVID-19疫情日益嚴峻,教育部業於109年3月20日公告,自該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工生,非經專案許可,應暫時停止出國(境)。
(二)提醒各校教職員工於防疫期間,除因公或其他重大特殊情形專案報准者外,應暫停出國。又本局前於109年3月23日函請各校人員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須明確填報(或使學校知悉)所前往之國家、地區(含轉機);如未確實填報、未使學校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三)因適逢清明連假(109年4月2日至5日)將屆,為避免學校人員未依前開規範辦理,爰再次重申。
二、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23日新北教人字第1090504194號函與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26日新北教新字第1090530919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