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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函以,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一案,請查閱。
發佈日期 2020 年 4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090
公告內容

說明:

  1. 依據新北市政府109年4月7日新北府人給字第1090547911號函辦理。
  2. 原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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