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DM及「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 國語篇」宣導短片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10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3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115118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三、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者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故提供宣導DM及短片供師生及家長參閱。 相關附件 相關連結 「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 國語篇」宣導短片youtube連結 【2022-11-30】轉知新北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 ... 【2022-11-30】第一次登入ECPA人事服務網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