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DM及「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 國語篇」宣導短片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7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3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115118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三、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者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故提供宣導DM及短片供師生及家長參閱。

 

 

  • 強制險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_中文版

 

相關附件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