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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銓敘部函以,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於訓練期滿後倘有未請畢相關假別之日數,所餘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5
公告內容

依新北市政府114年1月6日新北府人力字第113262117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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