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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早午餐補助申請
發佈日期 2024 年 7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重要, 學雜減免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76
公告內容

新北市公立高中職暨國民中(小)學早午餐補助申請

 

一、補助資格

弱勢家庭早午餐補助對象為就讀本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之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學生本人身心障礙   

4、學生本人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證明

5、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無力支付餐費     等五類學生。

 

二、截止時間:請學生於113/9/3前完成,以免影響用餐。

 

三、申請方式

(一)午餐補助:

1、前四類學生,學務處會於校務系統查詢,並與教務處核對名單確認後加入補助,不需填寫申請表。

2、若學生非屬前四類且家庭經濟狀況確實需要幫助,請家長告知導師學生家庭狀況,經導師評估後認定無力支付,請導師填寫申請表並簡述家庭概況,再交至學務處進行審核。

 

 

(二)早餐補助:

1、幸福晨飽計畫已由原先的資格審查制轉型為申請審核制,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之學生自我評估確實有早餐需求者,填寫補助申請表向學務處提出申請,通過者始核予全家便利商店電子早餐券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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