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學年度早午餐補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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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7 月 10 日 |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
公告類別 | 重要, 學雜減免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607 |
公告內容 | 新北市公立高中職暨國民中(小)學早午餐補助申請
一、補助資格: 弱勢家庭早午餐補助對象為就讀本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之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學生本人身心障礙 4、學生本人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證明 5、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無力支付餐費 等五類學生。
二、截止時間:請學生於113/9/3前完成,以免影響用餐。
三、申請方式 (一)午餐補助: 1、前四類學生,學務處會於校務系統查詢,並與教務處核對名單確認後加入補助,不需填寫申請表。 2、若學生非屬前四類且家庭經濟狀況確實需要幫助,請家長告知導師學生家庭狀況,經導師評估後認定無力支付,請導師填寫申請表並簡述家庭概況,再交至學務處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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