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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150 方案

SH150 方案,S 代表 Sports,H 代表 Health,為培育學生運動知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本署依據國民體育法第 6 條之規定,推動「學生每週在校運動 150 分鐘方案」。藉由法規的修正,明訂學生在校期間應安排學生在校,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 150 分鐘以上。冀望由晨間、課間、空白課程及課後時間增加身體活動,帶給學生活力、健康與智慧,並達到以下具體目標:

  • 學生達到每週運動 150 分鐘比率,預計每年提升 15%。
  • 民國 110 年各級學生體適能中等比率達 60%。
  • 民國 110 年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例逐年提升至 90%。
106下學期場地分配表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