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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112學年度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案,鼓勵踴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3 年 4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設備組
公告類別 教師進修研習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28
公告內容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3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44402號函辦理。
二、本案計畫申請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單一學校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整為上限,請各校確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提報。 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擔任教學或研究工作,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 延續性研究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第○年),並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 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倘計畫名稱相同,請加註112學年度,並於計畫書內說明本學年度新增或變更處。
依前揭作業要點第3點第1項及第4點規定,第一類補助對象為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補助類別未含「環境與科學教育推廣活動」。
有意願申請學校,請於112年5月1日(星期一)前檢附相關計畫一式4份,裝訂方式限長尾夾(不接受膠裝、線圈、訂書針等),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張小姐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B1),俾利彙整轉送(送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本案申請作業要點、計畫補助申請表及計畫項目經費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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