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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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題目自選。作品依審查類別共分為: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電子電機、機械、資訊等八組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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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請比照正式論文形式,應與內容相符且能表達其作品內涵,避免花俏之字眼,必要時評審得修改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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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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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個人參賽,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註)為限,每人每屆限參賽乙件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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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指導老師乙名,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職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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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三年級以下在校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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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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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自111年3月1日(二)起,至5月31日(二)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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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入圍通知:111年7月18日(一)於基金會及科學獎活動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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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111年9月5日(一)前繳交作品成果報告書、決賽簡報PPT檔及作品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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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時間:111年9月17(六)-18日(日)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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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典禮:111年11月26日(六)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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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標準:以高中、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 |
初 賽 :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由評審採共識決定入圍作品。 |
決 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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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口頭簡報方式進行,現場簡報15分鐘,評審口試15分鐘;決賽成績由全體評審委員採共識決以決定得
獎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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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研究成品,需攜至現場展示審查;若作品無法攜至決賽會場展示說明,需保留所有紀錄,評審得視實際
需要要求提供,或至研究室評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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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採網路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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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繳交項目:於111年5月31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 |
1.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旺宏科學獎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及繳交「創意說明書」。 |
2.創意說明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參考資料。請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字數以20頁
內A4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限。請轉存成pdf格式上傳至當屆旺宏科學獎網站。上傳完成後請再次登入
確認上傳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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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繳交項目: |
1.成果報告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結論、討論及應用、參考資料。請以中文或英
文書寫,字數以30頁內A4 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限。請將檔案轉存成pdf格式,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
並雙面列印,郵寄十五份成果報告書至主辦單位。 |
2.現場簡報powerpoint檔案,限30頁/ 5MB以內,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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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
(一)報名資格: |
1.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性科學競賽各領域前三名之作品,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 |
2.參賽同學於報名期間,需為台灣地區高中職在學學生 (競賽日期依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佈日期為準)。 |
3.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並請於報名時提供相關資料,若有發現以上情事,將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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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研究成果不實、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一律取消參賽及受
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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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入圍決賽之作品,參賽同學若未出席決賽以棄權論,將無法領取入圍獎勵及獎項;主辦單位將由決賽作品中,
評選出旺宏獎、金牌獎、銀牌獎、優等及佳作等獎項,依評審意見及作品水準,必要時得增加隊數或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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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旺宏科學獎秉持匿名參賽原則,所有參賽同學之作品(包含決賽簡報)以及照片、圖檔、影音資料內容、檔名等,
均不得使用學校LOGO或提及學校名稱、指導老師姓名,或可明顯推測校名之相關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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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與旺宏科學獎作品於實驗過程中,不得使用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或引起突變性及麻禁藥。 |
2.從事生物專題研究時,需說明依法取得之生物來源,並需取得在校生物教師許可,以不虐待生物為原則。 |
3.以脊椎動物為研究對象時,需以合法之方式取材,瞭解研究動物之目的在促進動物生存,並且在研究過程
中給予動物適當照顧,且不得進行任何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或實驗。 |
4.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必須符合醫療法之規定,且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及不具危險性之前提下從事
研究,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
5.以遺傳基因重組為研究對象時,須符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改制為科技部)頒行『基因重組試驗手冊』之
規定,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
6.不得從事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含)以上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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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參賽同學繳交之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將不退還,主辦單位擁有公開於旺宏科學獎網站之權益,或將作品
內容摘要製作成相關文宣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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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於固定日期統一申請發放。請參考旺宏科學獎獎學金申領網站
公告。每次領取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將依國稅局規定扣繳10%之所得稅。獎學金限於畢業
後兩年內領取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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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參賽者作品之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但旺宏電子(股)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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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賽獎勵 |
評選不超過20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80名佳作作品。 |
佳作獎勵: |
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 |
入圍獎勵: |
為使入圍隊伍針對「創意說明書」內容進行後續研究,使「成果報告書」內容較「創意說明書」更為
精進及完整,特別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每人最高新台幣20,000元之研究補助金。 |
旺宏科學推動獎: |
由基金會遴選當屆指導老師乙位,以表彰其熱心帶隊參賽與推動科普教育,獲獎者將於頒獎典禮公開表揚並頒發證書。 |
參賽證明: |
凡於規定繳件時間內完成創意說明書繳交之參賽同學,可上網申請參賽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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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獎勵 |
獎 項 |
獎 勵 說 明 |
旺宏獎 |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總計新台幣4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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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獎 |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總計新台幣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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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獎 |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總計新台幣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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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等獎 |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總計新台幣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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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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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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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 |
指導老師獲獎作品累計積分達24分,可獲頒獎金新台幣30,000元及獎狀乙張,達標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下屆頒獎典禮時頒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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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獲獎同學皆可獲得科學獎五位召集委員共同具名之推薦信函,以及獲獎作品評語,協助同學進行大學推
甄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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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宏獎作品需遠優於金牌獎,可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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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於高中就學期間多次參加旺宏科學獎並入圍獲獎,就讀大學期間以領取最高獎學金乙份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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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同學之指導老師可獲得獎狀及獎座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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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決賽後若未獲得優等以上獎項,等同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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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積分計算方式為,旺宏獎12分、金牌8分、銀牌6分、優等4分、佳作2分,每1分可獲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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