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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公告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居家辦公工作規範及居家辦公工作日誌,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176
公告內容

公告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居家辦公工作規範及居家辦公工作日誌,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17日新北教國字第1100953343號函暨110年5月18日主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110.05.19至110.05.28停課期間,各處室行政人員每人均需安排全日到校辦公至少4個工作日,至其他4個工作日則採居家辦公方式(每日應與學校保持聯繫並填寫工作日誌,以為差勤管理之依據),以降低感染風險,另各處室每日至少應安排1/2人力全日到校辦公,以維持正常校務運作,上述彈性人力調控方式等同上班,如未配合學校依上開方式上班者仍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三、停課期間行政同仁到校辦公之時間為08:00-16:30,並應確實辦理簽到、簽退(簽到退簿分置各處室保管),未到勤者應辦妥請假手續,無故未到者,以曠職論處,各處主管應並視實際業務狀況管控每日到公之必要人力,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四、居家辦公期間差勤規範
(一)居家辦公期間(請勾選一組日期,確認後不得更改):
□ A組110年5月19日至5月24日止。
□ B組110年5月25日至5月28日止。
(二)每日辦公起訖時間:依正常上班時段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居家辦公,午休1小時,不實施彈性上班。每日上班時數8小時。
(三)居家辦公期間除有臨時緊急業務,經各單位主管(主管應經首長)事先覈實指派外,不得申請加班。
(四)居家辦公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需外出處理公務以外事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
(五)其他:
1.自備所需資(通)訊設備為原則,另資(通)訊設備之遠端辦公認證應先建置完成。
2.每日早上下午各1次主動於處室line群組聯絡、各主任主動於校長和主任line群組聯絡並應保持即時聯繫通訊管道暢通,line及信件所提及協助相關業務仍須配合立即回應。
3.居家辧公期間仍應遵循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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