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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110年7月31日教師聘約期滿續聘通知(詳如附件),請參閱。
發佈日期 2021 年 8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670
公告內容

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110年7月31日教師聘約期滿續聘通知(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表列教師聘期至110年7月31日屆滿,長聘、續聘案業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於109年6月召開教評會審議通過如左,前因應防疫期間宜以低度活動為原則,請案內長聘、續聘確定教師(乙方)於本(110)年8月20日前(至遲8/31)至本校人事室完成簽約事宜。
二、依本校教師聘約第12條規定,乙方未依通知簽訂聘約者,喪失受聘資格。逾期原因如為不可抗力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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