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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函轉「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 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3
公告內容

一、依本府113年1月25日新北府客文字第1130182082號函轉客家委員會113年1月24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01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二、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該會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隨函檢附相關表件供參。
三、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公立學校及幼兒園人員(含公務人員、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請就各校報名費請領清冊、申請補助報名費檢核清冊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身分證影本、成績單及收據暨切結書)等,請各機關學校先行審核無誤後,依以下申請期限「免備文」送本局彙整,逾期視為放棄;將檢核清冊電子檔併同請寄本局人事室牟玉婷科員(AJ5982@ntpc.gov.tw)。
(一)第一梯次:於113年7月1日前報送本局,俾113年7月30日前函送本府客家局,於113年撥付補助經費。
(二)第二梯次:於113年11月1日前報送本局,俾113年11月30日前函送本府客家局,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另,有關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育人員部分說明如下:
(一)公立學校及幼兒園:本局將另依國教署期程進行調查,如有疑問,國小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承辦人童新峯輔導員,(02)29603456分機2754;國中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承辦人王小芬輔導員,(02)29559019分機19;高中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承辦人魏文達輔導員,(02)29559019分機15。
(二)私立學校:
1、參加「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者:依說明四(一)循例由本局另行調查,相關疑問並請依學制階段別詢問各該承辦人員。
2、參加「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考試」者:依客家委員會之實施計畫第陸項申請方式,由各校自行審核後,逕向該會申請,免經本局層轉。
五、副本抄送本局各科室,請轉知所屬同仁,如有需求依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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