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局函:重申各機關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加強宣導相關規範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45
公告內容

一、為確保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辦理期間,除不得違反中立法之規範外,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公職候選人;又依中立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長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二、為利各機關學校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相關行政中立法釋示及問答集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見問題/法規司)查參,併予敘明。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