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115學年度傑出校友推薦表,即日起受理各界推薦有優異成就或特殊貢獻的校友
一、依該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第二條規定,該校傑出校友分為:學術成就類、工商經營類、社會暨宗教服務類、藝文體育類、公共服務類、捐資興學類及其他類。敬請惠予推薦符合該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所列具體事蹟之畢業校友。
二、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至該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
三、隨函檢送「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115學年度傑出校友推薦表」、「南華大學校友個人資料保護聲明及肖像權同意使用說明書」各1份,或逕自至該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網站下載(https://reurl.cc/QNYR7b)。
四、傑出校友經該校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定後公告當選名單,將於該校校慶典禮公開表揚。
二、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至該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
三、隨函檢送「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115學年度傑出校友推薦表」、「南華大學校友個人資料保護聲明及肖像權同意使用說明書」各1份,或逕自至該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網站下載(https://reurl.cc/QNYR7b)。
四、傑出校友經該校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定後公告當選名單,將於該校校慶典禮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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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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