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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實施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教育訓練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新北市政府114年11月17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4231260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發佈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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