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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教師請假規則」增訂教師身心調適假相關因應措施一案

一、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20日新北教國字第114230621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二、依來函說明三,教師身心調適假屬「公費代課」,惟課務處理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規定辦理。
發佈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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