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有關交通部觀光署函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聯盟」移除所屬網站及社群媒體載有該署臺灣觀光品牌標誌之廣告圖(照)片,並於各項宣傳廣告增加非屬政府委託或授權單位相關文字一案

依新北市政府114年12月15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4253542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發佈單位: 人事室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