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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
New Taipei Municipal Yong-Ping High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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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轉知:內政部函以,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 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 要點」第4點規定,並自115年3月1日生效
發佈單位:
人事室
115E0001957.pdf
0346119_函附件1-內政部函.pdf
0346119_函附件2-第四點修正規定(核定本).pdf
0346119_函附件3-簡任第十職等以下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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