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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

依據僑務委員會115年6月2日僑生專字第1150501134號函辦理。
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就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技專校院,該會積極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業務,透過招收海外地區僑生來臺就讀3年高級中等學校產攜僑生專班,畢業後接續升讀4年技專校院,以培育專業技術人才,期充實國內產業所需人力。
發佈單位: 輔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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