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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

請上本校校網「行政公告」處下載表格【如附表】填寫後,交導師簽章再於以下期限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申請時仍需繳交證明文件,核畢歸還。
收件日期:自115年4月20日(星期一)8時起至115年4月27日(星期一)17時止
發佈單位: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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